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8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8月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400678421號公告訂定全文42條,並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141825號函)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應將銷售之特定外國債券基本資料,包含發行人、發行地、國際證券代碼、長期信用評等、計價幣別、發行日、到期日、付息日、票面利率、還本付息條件及其他提前買回或賣回條款等相關資訊於其網站揭露,以利投資人查詢參考。
  2. 證券商銷售之特定外國債券如有提前買回或賣回條款,證券商應訂定相關處理程序且公告於其網站,並列入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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