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8月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400665531號公告修正第7點附件一、附件四、附件九、附件十、附件十二,自114年8月起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之申請上櫃案開始適用(中華民國114年7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42323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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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櫃案件應於審閱公開說明書稿本確已依本中心要求事項補正後,方得同意其有價證券上櫃申請案,並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將櫃檯買賣契約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