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8月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400665531號公告修正第3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7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42323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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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以保留五年份資料為原則,但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海外公司債、海外股票計畫則以計畫完成後保留三年份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