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帳簿報表網路接收暨查詢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7204號函修正第8條條文、增訂第4條之1、第8條之1條文,自114年6月30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4910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參加人報表檔案之接收作業,除屬證券商總公司統籌收取之總、分公司報表檔案外,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本公司於每日連線作業結束後,將編製之參加人報表檔案傳送至各參加人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並將報表檔案建置於集保網站之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供參加人查詢。
    2. 二、參加人指定接收報表之管理者及使用者應於每一營業日使用指定之憑證,檢視電子郵件信箱接收之報表檔案,並應以媒體儲存報表檔案。
    3. 三、參加人無法接收本公司傳送之報表郵件或接收之報表檔案有誤時,應登入集保網站之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補收報表檔案,或通知本公司查明原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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