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交割專戶留存客戶款項契約範本」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4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4月24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一字第1140001982號函修正第5條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32006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第8條 (管理費之約定)
  1. 乙方得以管理甲方留存於交割專戶分戶帳款項中,扣除應支付乙方之帳戶管理費,其收費標準依下列方式擇一為之:【管理費證券商可與客戶自行約定】
    □每月收取新臺幣____元帳戶管理費。
    □每月平均餘額不足新臺幣____元,則每月收取新臺幣____元帳戶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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