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4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40001122號函修正第8條、第9條、第11條、第12條、第15條、第16條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37799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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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商自行或受託買賣本契約,除另有規定外,每一筆買賣申報數量,以一百個契約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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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買賣申報數量限制,得由本公司視市場交易狀況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