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4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40381624號令修正發布第24條;增訂第23條之3條文,第23條之3自114年5月17日施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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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人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其代理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法規名稱 |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4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40381624號令修正發布第24條;增訂第23條之3條文,第23條之3自114年5月17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