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4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400572041號公告修正第49條、第51條、第52條、第54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133641號函)

所有條文

  1. 本中心得定期公告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資訊。
  2. 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業務,應向本中心按其當月成交之契約名目本金總額百萬分之六繳納業務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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