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8年1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5691號令修正公布第29條、第156條、第196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68條 (股份之銷除)
  1. 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2.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銷除股份者,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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