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契約保證金計收方式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1月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130302113號函修正第1點、第3點、第6點,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0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30358609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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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品契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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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客製化小型臺指期貨、微型臺指期貨、電子期貨、小型電子期貨、金融期貨、小型金融期貨、櫃買期貨、非金電期貨、東證期貨、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富櫃200期貨、臺灣永續期貨、臺灣生技期貨、英國富時100期貨、半導體30期貨、航運期貨、美國費城半導體期貨、臺灣中型100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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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類期貨契約:黃金期貨、臺幣黃金期貨、布蘭特原油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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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匯率類期貨契約: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美元兌人民幣期貨、歐元兌美元期貨、美元兌日圓期貨、英鎊兌美元期貨、澳幣兌美元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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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以依本公司規定選定之受益憑證為標的之期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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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標的證券為股票之股票期貨契約:以依本公司規定選定之股票為標的之期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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