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檢舉違法取得及使用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6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稽字第1130014154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30139955號函准予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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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五條規定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111年8月25日金管證交字第1110349969號令,受指定辦理查核股東會委託書相關事宜,為防範徵求人、受託代理人或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違法取得及使用股東會委託書,並導正委託書之使用,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