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閱會計師所出具之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作業程序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300502881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點及第2點附件一,自公告日起施行(原名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閱會計師所出具之內部控制審查報告作業程序)(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638541號函) |
所有條文
-
承辦人員於執行審閱作業時,應取得申請上櫃公司自行檢查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暨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審查報告」,並請會計師填具「會計師就申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查覆核表」(附件一)。
-
前項應檢送之審查報告應包括「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及「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