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11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30005174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7條至第11條條文,原第7條條次變更為第12條(中華民國103年11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30043696號函)

所有條文

  1. 本標準經本公會理事會通過,並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