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管字第112007818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第5條、第9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52279號函)

所有條文

  1. 受輔導公司或籌備處辦理登錄創櫃板前之現金增資或募集設立,應於公司變更或設立登記完成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向本中心申報,並洽定正式登錄創櫃板日期,本中心受理後即對市場公告其正式登錄創櫃板日期。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