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管字第112007818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第5條、第9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52279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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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為審查創新創意,應委任公司所屬產業相關之產業專家五人為創新創意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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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審查委員之消極資格及共同遵守事項,準用本中心「股票上櫃申請案聘請專家諮詢及提供諮詢意見作業要點」第三條及「有價證券上櫃審議委員共同遵守事項」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以維護審查委員之公正客觀及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