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司重整如有左列事項,應訂明於重整計畫:
    1. 一、全部或一部重整債權人或股東權利之變更。
    2. 二、全部或一部營業之變更。
    3. 三、財產之處分。
    4. 四、債務清償方法及其資金來源。
    5. 五、公司資產之估價標準及方法。
    6. 六、公司之改組及章程之變更。
    7. 七、員工之調整或裁減。
    8. 八、新股或公司債之發行。
    9. 九、其他必要事項。
  2. 前項重整計畫,應訂明執行期限。但不得超過一年。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