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司監察人,由股東會就股東中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
  2. 公司與監察人間之關係,從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
  3. 第三十條之規定及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關於行為能力之規定,對監察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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