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發起人應就第四百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所列及其他關於設立之必要事項,報告於創立會。
  2. 發起人對於前項報告有虛偽情事時,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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