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左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章程者,不生效力:
    1. 一、分公司之設立。
    2. 二、分次發行股份者,定於公司設立時之發行數額。
    3. 三、解散之事由。
    4. 四、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
    5. 五、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及受益者之姓名。
    6. 六、公司債可轉換股份之數額。
  2. 前項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無定期或無確數者,股東會得修改或撤銷之;但不得侵及發起人既得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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