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問答集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7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7月1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203830262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第16點;增訂第21點 |
所有條文
-
信託業辦理信託方式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主管及業務人員,得否兼辦其他信託業務?
-
說明:信託業辦理信託方式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主管及業務人員,若未同時辦理委任方式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專責部門之人員不得辦理專責部門以外之業務),則可兼辦其他信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