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3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1200059891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0條,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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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至遲應於基金清算基準日前一營業日,於本平台操作「基金清算公告資料通知」交易,將基金代碼、基金清算基準日、每單位可分配金額、最後交易日等資料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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