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3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1200059891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0條,自即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前條第一項通知重新編製「基金收益分配款項結算表(投信事業)」及「基金收益分配款項結算表(銷售機構)」,提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銷售機構查詢及核對。
  2.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銷售機構應依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重新核對收益分配款項彙總資料,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依第四十六條規定,按變更後之「基金收益分配款項結算表(投信事業)」辦理款項支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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