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辦理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身分認證應遵循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2月1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10024566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7條,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65260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辦理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以進行身分認證,應訂定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並包括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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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針對使用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身分認證之委託人,其資料傳輸過程及資料儲存作業等方面之安全控管機制,制定資訊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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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留存委託人使用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服務之紀錄或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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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委託人提供之資料,應建立查閱程序,以避免未經授權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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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應建立資通安全事件通報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