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投資人查詢櫃檯買賣證券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8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110301309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至第4點及第3點附件1至附件11,並自111年8月8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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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查詢之計費標準與收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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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中心,或透過證券商以通訊方式申請查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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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僅查詢證券帳戶明細者,每次收取作業工本費及電腦處理費新臺幣(以下同)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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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僅查詢交易資料或同時查詢證券帳戶明細及交易資料者,每人次(法人為每家次)收取作業工本費及電腦處理費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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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人為65歲以上長者,免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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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本中心「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員工暨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委託查詢證券帳戶及交易資料作業程序」申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員工或其配偶至本中心現場查詢其暨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資料,經出示3個月內核發之在職證明者,收費標準可依該查詢作業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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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人經由「投資人個人資料查詢系統」以網際網路方式申請查詢者,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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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通訊方式申請查詢交易資料而須付費者,請匯款至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戶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帳號007005507558,收據將另行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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