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90年11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0年11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223500號令修正公布第25條、第27條、第43條、第113條、第126條、第17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25條 (公司制交易所章程)
  1.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章程,除依公司法規定者外,並應記載左列事項:
    1. 一、在交易所集中交易之經紀商或自營商之名額及資格。
    2. 二、存續期間。
  2. 前項第二款之存續期間,不得逾十年。但得視當地證券交易發展情形,於期滿三個月前,呈請主管機關核准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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