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90年11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0年11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223500號令修正公布第25條、第27條、第43條、第113條、第126條、第17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95條 (交易所設立地區、組織之報核)
  1. 證券交易所之設置標準,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2. 每一證券交易所,以開設一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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