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參考範例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3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11000425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至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1條、第13條、第15條、第16條;增訂第6條之1、第19條至第22條條文,原第19條遞移為第23條,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100543771號公告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11年3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10133385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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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條 (視訊股東會主席及紀錄人員之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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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