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指數投資證券買賣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月2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1000134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條文,自111年4月24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0375967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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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之指數投資證券(Exchange Traded Note, ETN),係指發行人依「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所發行之指數投資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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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指數投資證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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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蹤指數成分為國內標的之指數投資證券,稱為國內成分指數投資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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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蹤指數成分含一種以上國外標的之指數投資證券,稱為國外成分指數投資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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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追蹤前二款指數正向倍數(簡稱槓桿型ETN)或反向倍數(簡稱反向型ETN)表現之指數投資證券,稱為槓桿反向型指數投資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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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蹤指數成分為現貨、期貨、選擇權或相關指數所組成交易策略之指數投資證券,稱為期權策略型指數投資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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