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2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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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商、期貨交易輔助人或結算會員不得將交易資訊轉接至其營業處所外。但經本公司同意者,期貨商得將即時資訊轉接傳輸予其開戶之交易人作為非揭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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