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設備汰換:系統將於114/11/06進行防火牆設備更換。
感謝您對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系統的長期支持,為維持系統穩定性及提升服務品質,系統將於114/11/06進行防火牆設備更換,當日期間使用本系統可能受到相關影響,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參考範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6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09000946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第7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9年6月1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900582661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90338980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獨立董事執行業務。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認有必要時,得要求董事會指派相關人員或自行聘請專家協助辦理,相關必要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