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8月1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8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60025990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第10條、第14條、第15條、第19條、第20條、第22條、第24條、第29條至第33條;增訂第38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106年8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60259901號令修正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申報書及公開收購說明書格式) |
所有條文
- 公開收購說明書編製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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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收購基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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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開收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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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開收購對價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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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與應賣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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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後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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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開收購人持有被收購受益證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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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開收購人其他買賣被收購受益證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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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開收購人對被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未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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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決議及合理性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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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特別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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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重大資訊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