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商接受客戶委託辦理證券業務應付客戶交割款項投資貨幣市場之行紀業務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4年3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040501152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第5條、第6條、第7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4年3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40000025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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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業要點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主管機關)104年1月21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522232號令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