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附認股權公司債(特別股)及認股權憑證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非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7月1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7月1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1080 014626號函修正發布第15條條文,自108年7月29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8年 7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19500號函辦理)

異動條文

  1. 發行人依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條件下進行強制轉換時,本公司依發行人辦理帳簿劃撥轉換通知,於公告終止上市(櫃)日後第二營業日或發行人公告轉換基準日,就持有人保管劃撥帳戶或該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下之登錄專戶之餘額辦理扣帳,並計算可轉換數額及編製持有人名冊、登錄專戶資料、有價證券異動餘額表通知發行人或其股務代理機構。
  2. 發行人或其股務代理機構透過本公司報表網路傳送暨查詢作業系統接收之前項媒體資料,應與有價證券異動餘額表及名冊報表相互核對無誤後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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