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未沖銷部位總額占其市場部位總額之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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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之未沖銷部位總額達其市場總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未沖銷之部位總額未達三千六百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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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股價指數類選擇權契約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達其市場未沖銷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未達三千六百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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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股票類選擇權契約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達其市場未沖銷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未達二萬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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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商品類期貨契約之未沖銷部位總額達其市場總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未沖銷之部位總額未達一千八百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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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商品類選擇權契約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達其市場未沖銷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未達一千八百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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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股票期貨契約之未沖銷部位總額達其市場總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未沖銷之部位總額未達二萬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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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匯率類期貨契約之未沖銷部位總額達其市場總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未沖銷之部位總額未達一千八百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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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匯率類選擇權契約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達其市場未沖銷部位之百分之十五。但結算會員買權或賣權之賣方未沖銷部位,未達一千八百口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