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風險預告書應行記載事項
(非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7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7月2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5001 4020號函修正發布第6點,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5年7月19日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50023474號函准予照辦)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異動條文
友善列印
轉存 Word
六
以國外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追蹤國外期貨指數之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及外國證券或指數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均採無升降幅度限制。買賣以外國證券或指數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尚應考量匯率及其他風險。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