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風險預告書應行記載事項 (非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7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7月2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5001 4020號函修正發布第6點,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5年7月19日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50023474號函准予照辦)

異動條文

  1. 以國外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追蹤國外期貨指數之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及外國證券或指數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均採無升降幅度限制。買賣以外國證券或指數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尚應考量匯率及其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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