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 (非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13000166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點、第7點、第8點,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300521501號公告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30523號函准予備查)

異動條文

  1. 辦理作業辦法第四條之一第三項所訂溫室氣體確信之機構及出具意見書之主導查驗員及會計師,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一)確信機構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1.取得我國環境部查驗機構許可證者。
      2. 2.會計師事務所除須符合第二點第(一)款資格外,併具有溫室氣體盤查之確信或輔導經驗達一年以上。
    2. (二)確信機構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 1.查驗機構之主導查驗員,應為環境部合格登錄者。
      2. 2.會計師除應符合第二點第(二)款資格規定外,併具有下列資格:
        1. (1)具有執行溫室氣體確信或輔導相關經驗達一年以上之經歷。
        2. (2)最近二年進修溫室氣體盤查或確信相關課程時數達二十小時以上。
  1. 本要點規定意見書應分別符合下列規定:
    1. (一)作業辦法第四條永續指標之確信標準,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確信準則3000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國際審計與確信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IAASB)發布之ISAE(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Assurance Engagements)3000辦理。
    2. (二)作業辦法第四條之一溫室氣體之確信標準,應依下列標準之一辦理,但上市上櫃公司之部分營運據點屬環境部公告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1. 1.國際審計與確信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IAASB)所發布之國際確信準則第3410號─溫室氣體聲明之確信案件(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Assurance Engagements(ISAE)3410,Assurance Engagements on Greenhouse Gas Statements)。
      2. 2.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發布之ISO 14064-3。
  1. 會計師及主導查驗員應就溫室氣體出具整合性意見書,並與其所屬確信機構對內容負責;但上市上櫃公司之部分營運據點已依環境部規定取得查證聲明書者,會計師依本要點第七點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出具意見書時,得採用該聲明書出具分攤式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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