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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
(非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773141號公告修正發布增訂第11條之3條文,並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2015227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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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條
證券商承作附條件交易,應遵守內部控制制度。
前項內部控制制度應至少包含下列事項:
一、附條件交易作業程序。
二、非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客戶評估作業。
三、附賣回交易對單一非專業機構投資人客戶之承作限額。
四、標的債券市值維持率控管措施及相關風險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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