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商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應遵循事項 (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5990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異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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