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項擔保品市值,上市、上櫃有價證券應按當日收盤價格計算,中央登錄公債、地方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有擔保之轉(交)換公司債及金融債應按其面額計算,黃金現貨應按當日收市均價計算,櫃檯買賣之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及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應按前一營業日淨值計算,外幣擔保品依開立外幣擔保品專戶之銀行當日牌告即期買入匯率計算。上市、上櫃有價證券如無當日收盤價格,依下列原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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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日收盤時最高買進申報價格高於當日上市開盤競價基準或上櫃開始交易基準價,則為該最高買進申報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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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當日收盤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低於當日上市開盤競價基準或上櫃開始交易基準價,則為該最低賣出申報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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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情形不成立時,則為該當日上市開盤競價基準或上櫃開始交易基準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