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親赴本中心申請查詢櫃檯買賣證券帳戶或交易資料,應出示其本人身分證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載明記事之戶口名簿等正本,如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華僑、外國人或大陸人士者,應出示護照、駐外機構出具之附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外僑居留證或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許可證等正本,供核驗身分,並繳交下列書件,經本中心核驗無誤後辦理。如未成年人之父母離婚且共同行使親權,而無法檢具另一方身分證正本者,得檢具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正本代替;另如父母依法非共同代理者,須繳交足資證明父母之一方得單獨行使親權或其他人有監護權之文件正本。(正本核驗後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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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未成年人使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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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及未成年人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