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係以證券商經營風險約當金額、衍生性商品與權證餘額等二項評鑑指標作為業務風險複雜度之衡量依據,並以各證券商最近12個月份之經營風險約當金額、衍生性商品與權證餘額,分別計算其算術平均數,依平均數高低進行排序並依序區分為四部分,再依下列方式對前述二項評鑑指標區分為高、中、低三類:
經營風險約當金額高、中、低之區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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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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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平均數位於前四分之一區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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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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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平均數位於四分之二區間及四分之三區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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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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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平均數位於後四分之一區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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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商品與權證餘額高、中、低之區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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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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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平均數位於前四分之一區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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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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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平均數位於四分之二區間及四分之三區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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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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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平均數位於後四分之一區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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