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非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12月2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人字第100001718 5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條、第4條、第11條至第13條、第15條、第17 條條文,並自101年7月1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異動條文
友善列印
轉存 Word
第1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第4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證券發行組,分五科辦事。
二、證券商管理組,分五科辦事。
三、證券交易組,分四科辦事。
四、投信投顧組,分四科辦事。
五、會計審計組,分四科辦事。
六、期貨管理組,分六科辦事。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會計室。
十一、資訊室。
第11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第12條
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第13條
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事項。
第15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局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三、本局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第17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