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5月1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0015 000號函修正發布第 7條、第8條、第10條至第12條、第15條條文,實施日 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70 308797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 期交字第1070001896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7年7月2日)

所有條文

  1. 本契約交易日與本公司營業日相同。交易時間如下:
    1. 一、一般交易時段: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十五分。
    2. 二、盤後交易時段:下午五時二十五分至次日上午五時。
  2. 前項交易時間,遇特殊狀況,有影響本契約交易之進行時,本公司得依當時狀況宣告暫停交易,並即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
  3. 第一項交易日及交易時間,本公司得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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