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6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6月27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第095000299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0條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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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檯買賣事業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登記後,應向國庫繳存營業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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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營業保證金之金額為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
法規名稱 |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6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6月27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第095000299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0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