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6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 800578841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之1、第5條之2、第22條、第35條條 文,自即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 字第10803141183函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本管理規則所稱國際債券,係指以外幣計價之下列有價證券:
    1. 一、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核定之國際組織債券及外國發行人發行之政府債券、普通公司債或伊斯蘭固定收益證券(Sukuk)。
    2. 二、本國發行人及第一上櫃(市)公司募集與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海外普通公司債或私募之普通公司債。
    3. 三、本國發行人及第一上櫃(市)公司募集與發行之轉換公司債、海外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海外附認股權公司債。
    4. 四、已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上市或上櫃之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5. 五、本國金融機構募集與發行之金融債券及海外金融債券。
    6. 六、非屬第一上櫃(市)公司及興櫃公司之外國發行人於國內募集與發行之普通公司債或私募之普通公司債。
    7. 七、非屬第一上櫃(市)公司及興櫃公司之外國發行人於境外發行並由中華民國境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或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全數銷售之普通公司債。
    8. 八、興櫃公司之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之海外普通公司債。
    9. 九、興櫃公司之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之海外轉換公司債及海外附認股權公司債。
    10. 十、其他符合本中心所定條件之發行人所發行之人民幣計價普通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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