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9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09900428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條、第10條、第12條、第40條、第52條;並增訂第39 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 第2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7月1 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所有條文

  1. 本辦法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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