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不動產證券化之受託機構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11月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 70052086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並自公布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 10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0701170000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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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機構有違反本處理程序規定者,本中心得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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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以違約金者,應於接到本中心通知後五日內向本中心管理部繳納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