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1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2041號令修正公布第11條、第17條、第30條、第62條、第105條、第108條、第111條;增訂第6條之1、第16條之1、第105條之1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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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條 (受益憑證事務之處理及無實體受益憑證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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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憑證應為記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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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受益憑證得不印製實體,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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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憑證事務之處理規則,由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