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內部人員從事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7年9月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0970003340 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 第10條條文(中華民國97年9月5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七 字第0970042009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內部人員不可利用所獲得之未公開、具價格敏感性之相關資訊從事期貨相關交易,包括內部人員直接或間接獲得客戶對某種期貨交易、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投資已下單或將要下單買賣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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