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2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 07005394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條、第9條條文,自109年3月23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701192961號 函及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70119296號函)

所有條文

  1. 上櫃認購(售)權證每日之升降幅度,依其種類按下列方式計算之:
    1. 一、以國內股票及經本中心公告之指數股票型基金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按下列公式計算:
      1. (一)認購權證
        1. 1.漲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x行使比例
        2. 2.跌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x行使比例
      2. (二)認售權證
        1. 1.漲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x行使比例
        2. 2.跌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x行使比例
    2. 二、證券組合之認購(售)權證,則以其組合中各證券分別計算「(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x組合內各標的證券行使比例之合計」及「(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x組合內各標的證券行使比例之合計」,取其最大者,比照前款公式計算漲跌停價格。
    3. 三、以經本中心公告之指數為標的之指數型認購(售)權證,按下列公式計算:
      1. (一)認購(售)權證漲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前一日標的指數之收盤指數x每點對應金額x行使比例x10%)。
      2. (二)認購(售)權證跌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前一日標的指數之收盤指數x每點對應金額x行使比例x10%)。
    4. 四、以期貨為標的之期貨型認購(售)權證按下列公式計算:
      1. (一)認購(售)權證漲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前一日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每點對應金額×行使比例×標的期貨漲幅上限)。
      2. (二)認購(售)權證跌停價格=當日參考價格-(前一日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每點對應金額×行使比例×標的期貨跌幅下限)。
      3. (三)前開標的期貨漲跌幅度,依其交易契約規格而定,如係三階段漲跌幅度者,取其最大者計算之。
    5. 五、以國外成分證券或追蹤國外期貨指數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外國證券或指數及黃金現貨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均採無升降幅度限制。
  2. 前項所稱之當日參考價格,準用本中心業務規則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有關上櫃股票參考價格之規定。但初次發行之認購(售)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依第六條規定及下列方式決定之;如係增額發行之認購(售)權證,其上櫃首日參考價格則為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
    1. 一、以國內股票及經本中心公告之指數股票型基金為標的者:
      1. (一)認購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購權證發行價格×(認購權證上櫃日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認購權證發行日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認購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認購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
      2. (二)認售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售權證發行價格×(認售權證發行日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認售權證上櫃日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認售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認售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
    2. 二、以經本中心公告之指數為標的者:
      1. (一)認購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購權證發行價格×(認購權證上櫃前一日標的指數之收盤指數÷認購權證發行前一日標的指數之收盤指數)×(認購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認購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
      2. (二)認售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售權證發行價格×(認售權證發行前一日標的指數之收盤指數÷認售權證上櫃前一日標的指數之收盤指數)×(認售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認售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
    3. 三、以黃金現貨為標的者:
      1. (一)認購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購權證發行價格×(認購權證上櫃日標的黃金現貨前一營業日收市均價÷認購權證發行日標的黃金現貨前一營業日收市均價)×(認購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認購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
      2. (二)認售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售權證發行價格×(認售權證發行日標的黃金現貨前一營業日收市均價÷認售權證上櫃日標的黃金現貨前一營業發行日收市均價)×(認售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認售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
      3. (三)前揭所稱收市均價係指黃金現貨收市當時造市商間最高買進報價及最低賣出報價之均價。
    4. 四、以期貨為標的者:
      1. (一)認購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購權證發行價格×(認購權證上櫃前二日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認購權證發行前二日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認購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認購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
      2. (二)認售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認售權證發行價格×(認售權證發行前二日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認售權證上櫃前二日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認售權證發行日行使比例÷認售權證上櫃日行使比例)。
    5. 五、下限型認購權證(牛證)或上限型認售權證(熊證)上櫃首日參考價格如下:
      1. (一)以證券為標的者:重設調整後之履約價格與權證上櫃日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之差值×行使比例+財務相關費用。
      2. (二)以指數為標的者:重設調整後之履約指數與權證上櫃前一日標的指數之收盤指數之差值×行使比例+財務相關費用。
      3. (三)以黃金現貨為標的者:重設調整後之履約價格與權證上櫃日標的黃金現貨前一營業日收市均價之差值×行使比例+財務相關費用。
      4. (四)以期貨為標的者:重設調整後之履約點數與權證上櫃前二日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之差值×行使比例+財務相關費用。
      5. (五)前揭所稱收市均價係指黃金現貨收市當時造市商間最高買進報價及最低賣出報價之均價。
      6. (六)前揭財務相關費用應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認購(售)權證審查準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五目規定計算。
    6. 六、以外國證券或指數為標的者,其上櫃首日參考價格為其發行價格。
  3.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之標的證券當日開始交易基準價,準用本中心業務規則第六十條之一有關上櫃股票開始交易基準價之規定;所稱標的期貨每日結算價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認購(售)權證審查準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七目規定辦理。
  4. 第一項漲跌停價格之計算均以正數為準,如有負數,一律依第六條最小升降單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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